地役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以其土地为基础,与他人约定对该基础上另一方享有一定的权力,即土地使用权人不动用地面上的土地,将土地上独立物设为优先,让利于权力人的权力。地役权作为一种土地权力,在现实生涯中被普遍运用,与之相关的地役权条约也随之增多。
地役权条约是土地使用权人与受益人的一种协议。地役权人可以凭证自己的需要,出租或出售此役地,而受益人则可以行使此地修建物或者开展经济流动。下面来看一个地役权条约样本:
甲方:(出让土地的所有人信息)
乙方:(受让土地的开发企业信息)
土职位置:(详细地址信息)
土地面积:(土地面积巨细)
出让条件:
1、在划定的条约限期内,乙方有权力开发行使土地,并可以举行收益分配,甲方不得加以过问;
2、在划定的条约限期内,乙方应按划定举行该土地的维护;
3、在划定限期内,乙方如不将土地用于划定用途或没完工划定项目,则甲方有权按划定接纳土地;
4、乙方不行私自将土地出租或者抵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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