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拯,字师仁,河南郡陈留(河南省)人。北宋政治家、法学家,历史上著名的“廉吏”之一。曾任知州、通判和丞相等职。他治理官场,以清廉、公正著称,对推进诸多政治和法律改革都有建树。包拯为人正直不阿,不畏强权,也不徇情枉法,曾被尊称为“包公”,其事迹至今广为传颂。
《包公案》是关于包拯的传说故事,又称《包公传》,有许多名闻于世的案件,如贞观之治的大雷法师案、钟馗嫁妹、孽海花案等,这些案件至今仍然广泛传播。作为司法部门的维护者,包公以他的强大智慧、公正和耐心,化解了许多棘手的纠纷,受到了普通百姓的尊重和爱戴。他为中国的法制建设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,被誉为我国清官的典范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