仅吸一口烟,竟因失火罪入狱18年。乍一听,仿佛难以置信,但这是真实发生在中国的一起案件。
1992年,陈某在闲置工厂内点燃纸张吸烟。由此引发火灾,货物被烧毁,厂房也被烧毁。在警方的调查下,陈某被认为是纵火的罪魁祸首,以失火罪被判刑18年。
然而,复审法院经过调查发现,当时工厂并未停水停电,陈某也未曾点燃任何易燃易爆物品,而火灾原因则是因为纸张自燃引起。最终,陈某被判无罪。此时,他已经在狱中度过了18年的漫长岁月。
此案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,人们思考的是如何在司法中避免判错错案。在此,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注意加强自我保护意识,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