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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务处管理规定

发布日期:2024-08-15 00:16:33

为了规范教务处的管理工作,保证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,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制定了以下的管理规定:

第一章: 教务处的职责

教务处是学校的职能部门,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科研、国内外合作和交流、教师教学工作和成果管理以及教育技术开发和服务等工作

第二章: 教务处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

教务处设正、副处级职务各一,分别为教务处处长和副处长,下设教学科研部、教育技术部、教育管理信息化中心和国际合作交流部

第三章: 教务处的工作流程

教务处实行科学化、规范化、流程化管理。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大纲和各学院的教学计划,教务处定期组织教学工作会议,研究探讨教务问题,协调各部门教务工作

第四章: 教务处的检查与考核

学校针对教务处工作量大、任务繁重的特点,建立完善的检查与考核机制。教务处成立了考核小组,定期对各部门教务工作进行考核,将考核结果作为实施激励、惩处等措施的依据

第五章: 教务处的管理制度

教务处根据学校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,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制度,包括教学计划制定、教学计划的实施、教学资料的管理、教学经费的管理等方面

该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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